加入工會
歡迎加入臺北市律師職業工會。請依下列流程完成入會申請。(資格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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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確認與正式入會
本會會員招募委員會將確認申請資料,並與您聯繫, 邀請加入 LINE 正式會員群組,完成入會程序。
入會資格與會員說明
一般會員
凡於臺北市內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之律師,且未僱用五人以上律師者, 均可申請加入本會,成為一般會員。
學生實習會員
認同本會理念、願意履行學生會員義務,並符合下列資格者, 得申請加入本會為學生實習會員:
- 就讀法律學系三年級以上,或
- 就讀法律相關研究所,且具正式學籍
學生實習會員須繳納學生實習會員會費。
※ 學生實習會員屬限制行為能力者,申請入會時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。
會員權利限制說明
會員若於任職期間擔任全國律師聯合會或地方公會之 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理事、秘書長或副秘書長者, 其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將於任職期間暫停行使。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至 taipeilawyersunion@gmail.com 與本會聯繫
